《新巴塞爾協議》和《舊巴塞爾協議》的區(qū)別?
《新巴塞爾協議》和《舊巴塞爾協議》的區(qū)別?
新巴塞爾資本協定簡稱新巴塞爾協議或巴塞爾協議II(英文簡稱Basel II),是由國際清算銀行下的巴塞爾銀行監(jiān)理委員會(BCBS)所促成,內容針對1988年的舊巴塞爾資本協定(Basel I)做了大幅修改,以期標準化國際上的風險控管制度,提升國際金融服務的風險控管能力。巴塞爾協議作為國際銀行監(jiān)管領域的一項重要內容,在國際經濟金融一體化的大趨勢下,對銀行監(jiān)管原則和標準的統一化進程的迅速發(fā)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。
從風險加權資產界定、操作風險、監(jiān)管當局的監(jiān)督檢查、市場紀律幾個方面比較了巴塞爾協議I與巴塞爾協議II的不同,展現了“新巴塞爾協議”對國際銀行監(jiān)管思想的發(fā)展。
巴塞爾協議三部的區(qū)別體現在哪些方面
新協議在幾個方面不同于老協議。首先介紹沒有變動的內容。
老協議基于資本比率的概念,即分子代表銀行持有的資本數量,分母代表銀行風險的計量指標,統稱為風險加權資產。
計算出的資本比率不得低于8%。9. 根據新協議的要求,有關資本比率的分子(即監(jiān)管資本構成)的各項規(guī)定保持不變。同樣,8%的**比率保持不變。因此百科,修改內容反映在對風險資產的界定方面,即修改反映計量銀行各類風險的計量方法。
計量風險加權資產的幾種新方法,將完善銀行對風險的評估,從而使計算出的資本比率更有意義。10. 老協議明確涵蓋的風險加權資產有兩大類,一是信用風險,二是市場風險。在此假定,在處理上述兩類風險時,其它各類風險已以隱性的方式已包括在內。
關于交易業(yè)務市場風險的處理方法,以巴塞爾委員會1996年公布的資本協議修訂案為準。新協議對這部分內容不做調整。 11. 新協議**支柱對風險加權資產的修改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:一是大幅度修改了對老協議信用風險的處理方法,二是明確提出將操作風險納入資本監(jiān)管的范籌,即操作風險將作為銀行資本比率分母的一部分。
下面分別對這兩方面內容進行討論。12. 在上述兩個方面,新協議的主要創(chuàng)新表現為分別為計算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規(guī)定了三種方法。委員會認為,堅持采用單一化的方法計量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,既不可取又不可行。
相反,對于這兩種風險,分別采用三種不同方法有助于提高風險敏感度,并允許銀行和監(jiān)管當局選擇他們認為***其銀行業(yè)務發(fā)展水平及金融市場狀況的一種或幾種方法。
巴塞爾協議2與3的主要區(qū)別是什么?
1、資本工具不同
銀行資本范圍的定義更嚴格。根據《巴塞爾協議III》,資本工具僅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,取消《巴塞爾協議II》中專門用于抵御市場風險的**資本,市場風險所需資本應與信用風險同等對待。
2、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同
根據《巴塞爾協III》,商業(yè)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將由《巴塞爾協議II》規(guī)定的4%上調到6%,同時計提2.5%的防護緩沖資本和不高于2.5%的反周期準備資本,這樣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可達到8.5%-11%。
總資本充足率要求仍維持8%不變。
3、二級資本內容不同
《巴塞爾協議III》規(guī)定二級資本必須能在銀行破產清算的條件下吸收損失,取消了《巴塞爾協議II》中的二級資本子項。
擴展資料
**執(zhí)行《巴塞爾協議III》的發(fā)展現狀
****已向銀行發(fā)布一份正式的時間表,要求其實施更嚴格的《巴塞爾協議III》資本金要求,此舉終結了數月來圍繞相關規(guī)則將如何分階段落實的不確定性。
**監(jiān)管機構最初表示,他們將以極快的速度推動實施新的資本金標準,但在各方擔憂實力較弱的銀行將如何籌集必要股本之際,監(jiān)管者轉而采取了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。
**大型銀行最遲在明年底必須達到9.5%的資本充足率,在2018年底達到11.5%的資本充足率。這樣的安排使它們有一個六年的過渡期來達標。